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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外国语大学英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
发布时间:2023-03-24     作者:   分享到:

根据《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1、强化政治意识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。

2、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,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,确保质量。

3、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有效性,切实提高工作质量。

4、以人为本、服务考生。提高服务意识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
 

二、工作程序

1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,并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的基本要求,积极组织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
2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,负责对考生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。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,设组长1名,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。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,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程序的具体内容、评分标准,并具体实施复试工作。

 

三、工作流程

1.复试试题命制

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,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,笔试、面试均为100分,任一门考试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;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,低于12分不予录取;思想政治考核,由我院指定专人在面试中对考生进行考查,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,不合格不予录取。

2.资格审查

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,按规定时间报到。我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,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,不予复试。

3. 组织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,评定考生复试成绩。

4.思想政治考核

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、招生人员、导师与考生面谈,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。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。不合格不予录取。

 

四、工作要求

   1. 实行小组组长负责制。各组组长安排具体复试类型和复试时间,有问题及时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协商。

2.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工作纪律,秉公办事,出现问题及时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。

 

五、工作纪律

1、所有参与命题、试题印制、面试等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试题保密纪律。

2、严禁泄露工作机密。

3、严禁私自携带有关考试资料离开现场。

4、严禁私自传播未经公开的招生、考试信息。

5、严禁超越工作权限的个人行为。

6、不得以权谋私,向考生或考生家长许愿。

7、不得泄漏试题、考场舞弊。

8、不得涂改考卷或伪造、涂改考生档案材料。

9、禁私自在考试现场接待私人来访。

10、不得接受考生或考生家长的现金、贵重物品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和宴请。

11、实行回避制度。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考试的教师,不得参加复试工作。

12、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消考生的成绩或录取资格外,对直接责任人,情节较轻的,给予行政记过处分,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,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。是党员的,由校纪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。

1) 泄漏试题;

2) 考场舞弊;

3) 涂改考卷;

4) 伪造、涂改考生档案材料。

 

六、评判标准

    1、笔试:按照参考答案给分,有争议的地方由阅卷人员共同协商解决。

2、面试:重点考察考生语言基本功、专业基础、外语听说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。

3总成绩=考生初试成绩÷初试各科满分之和×60+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÷复试各项满分之和×40

总成绩采用百分制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四舍五入。

 

七、复试安排: 2023年3月 31日—4月2日

3月31日(周五):考生报到、复试资格审查

时间:周五09:00-11:0014:00-16:00

地点:教学楼G区209

复试资格审查

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:

①有效居民身份证;

②准考证;

③毕业证、学位证(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);应届毕业生提供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往届毕业生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
④在校期间成绩单(加盖学校公章);

⑤个人科研成果材料;

⑥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”的考生,须携带本人《入伍证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。

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,同时递交复印件一份,各学院留存。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对审查结果负责。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复试。

 

4月1日(周六):笔试

时间:周六08:30-11:30

(笔试)专业文献翻译

 

4月2日(周日):面试

时间:周日08:30-11:30;14:00-17:00

面试内容涉及语言基本功、专业理论基础、外语听说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

 

八、监督和复议

    1、学院督导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督察,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,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。

    2、学院联系方式:029-85319471,yjsjm@xisu.edu.cn,请考生及时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告。

    3、本实施细则,由英文学院负责解释。

学校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1号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(616路公交终点)

:王老师

联系电话029-85319471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英文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3月24日